
上周五,我发表了一篇文章Manus最需要关心的法律问题,还不是技术出口管制,分析Manus收购交易可能面临的对外投资和税务合规问题。原本这只是一篇再正常不过的法律分析,我也没打算再跟进,但我今天收到了一条来自北京蝴蝶效应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下称北京蝴蝶武汉分公司)的投诉信息,称我这篇文章侵犯了其公司商誉,……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敏大是一只柯基 ,作者:敏大的朋友们
上周五,我发表了一篇文章Manus最需要关心的法律问题,还不是技术出口管制,分析Manus收购交易可能面临的对外投资和税务合规问题。
原本这只是一篇再正常不过的法律分析,我也没打算再跟进,但我今天收到了一条来自北京蝴蝶效应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下称北京蝴蝶武汉分公司)的投诉信息,称我这篇文章侵犯了其公司商誉,要求平台删除。
我当然不认为这篇文章侵犯了任何公司的商誉。坦白说,这一举动再次印证了Manus对舆情和合规风险确实存在很大的误判。对于一家正在接受商务部和多部门调查的公司,非但不低调做事,尽可能弥补和监管部门的信任关系,反倒安排人员对各处的文章进行投诉和举报。
我个人认为这是相当不明智的。
当然,这家公司会怎么样本来就和我没有太大关系。但是既然投诉到了我的文章,我也趁此机会明确表态:这事儿没完。
目前这篇文章是否会被删除,还在平台审核中。如果平台确实因为北京蝴蝶武汉分公司的投诉而删除了这篇文章,我至少会做下面两件事情:
第一,我会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文章不侵权以及要求北京蝴蝶武汉分公司赔偿因为无理由举报而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除法院要求因商业秘密等原因不能公开的信息以外,所有诉讼流程我会全程公开。
第二,我会向中国的有关监管部门举报,这样一家正在接受多部门调查的公司,滥用投诉权利,压制正常的舆论监督,意图不当影响舆情,无论如何都是说不过去的。我听网友说有不少涉及Manus的文章已经被投诉下架了,我会进一步收集具体信息,把举报材料做扎实。
另外还有一点,我不见得会采取任何行动,但我想特别提示一下Manus。
这篇文章的举报主体是北京蝴蝶武汉分公司,但我在文章中提到的全部都是Manus。为了应对美国政府的反向投资审查,Manus有没有对美国政府承诺实质性减少在中国境内的业务运营?有没有承诺不会受到中国控制?现在北京蝴蝶武汉分公司在中国境内积极“维权”,权利基础是什么,权利关系是否清晰,Manus的商誉到底归属于哪个主体,如果有维权所得如何分配?
特别是,是否会因为这些行动,反而违反对美国政府的承诺?
我在第一篇涉及Manus的文章里就提过,像Manus这样的AI科技公司,在采取任何涉及行动之前,都要仔细考虑中美两边的合规监管问题,否则很容易父子骑驴、动辄得咎。希望Manus能学到一点教训。
我在工作第一年,我当时的带教律师对我说,如果一个律师都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又如何相信他可以好好保护客户的权利。
这就是我现在要做的事情。